11月16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切实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满足城市人口集聚需求,在《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充措施》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我市拟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切实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1月16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切实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满足城市人口集聚需求,在《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充措施》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我市拟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即将出台的措施拟从优化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优化开发项目规划审批、优化房地产市场服务保障、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四个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投资带来更大的信心。
支持零星用地整合,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整合不能单独成宗开发建设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土地,待土地整合方案和规划方案批复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一定比例出让价款,开发企业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范土地分宗,具备独立分宗条件的已出让宗地,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分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容要求,新供应(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的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在规划条件中明确所需配建的服务于社区的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社区办公服务与养老服务设施,可不计入容积率,但建成后需无偿移交属地。
丰富改善性住房供给,试点推行“第四代建筑”,并在项目容积率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支持规划许可和核实分期,支持规划许可、规划核实分期办理;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划分阶段发放。优化预售许可办理,新建商品房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6层及以下楼面正负零、7层及以上完成地上层数的1/4即可办理预售许可。市城区新出让土地所建商品住宅由企业根据市场自主定价并按规定进行备案;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限,延期到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前缴清。
优化竣工交付流程,满足消防核验等必须要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作出限期移交其他资料的承诺,可容缺受理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同时,通过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提高贷款额度,鼓励企业给予团购优惠等方式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在市城区东坝、嘉陵、南河、万缘、雪峰、上西、河西7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均可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