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便函〔2020〕18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22日
四川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313号)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抓紧抓实抓细平台整合共享各项任务举措,不断提升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助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制定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完善推广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机制创新试点等规定。对现行公共资源各领域交易规则等文件进行清理,纠正不符合整合共享要求、妨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并向社会公开现行有效制度文件目录。落实《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要求,坚持“应进必进”,确保目录内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厅际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平台整合牵头单位按职责牵头〕
二、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下简称省平台)的枢纽作用,按照国家考核评价办法完善拓展服务功能,强化数据质量反馈和问题通报。出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数据目录清单,推动各类电子交易系统按照国家要求与省平台对接,实现交易数据信息的实时共享,避免重复录入。〔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平台整合牵头单位配合〕
三、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依托省平台建立各领域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应用模块和交易文件电子模板库,实现不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兼容互认“一证通用”。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和“不见面开标”,11月底前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电子开标、电子评标、电子档案、电子监督等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国资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牵头,各市(州)平台整合牵头单位配合〕
四、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省平台信息公开“一张网”建设,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文件、交易结果(含评标评审专家名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合同、履约验收情况等交易全过程信息,实现各方主体操作痕迹和交易过程信息在省平台全面记录、实时交互、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依法推动要素市场交易数据信息在省平台汇集发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国资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牵头,各市(州)平台整合牵头单位配合〕
五、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推行“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实现交易服务事项全程在线办理、市场主体信息在线获取、行政指令在线下达。在招投标活动中大力推广电子保函、电子担保和电子保证保险,11月底前实现电子保函试点运用。扩大“投标贷”“政采贷”等金融服务覆盖范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定期编制分析报告。加强交易服务队伍和行风建设,持续开展“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交易服务水平和交易主体满意度。〔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平台整合牵头单位配合〕
六、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管理。统一评标评审专家CA和电子签章发放。加强评标评审专家培训。依托电子化手段加强评标评审监督,及时对评标评审专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修订《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对评标专家探索实行积分制管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实现评审专家抽取、使用、评价、管理全流程电子化。〔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按职责牵头,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市(州)平台整合牵头单位配合〕
七、创新交易监管机制。依据已公布的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依托省平台加快建设技术标准统一、数据接口开放的全省统一电子监督平台,实施智慧监管。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国有资产等领域社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推动与“信用中国”等国家信息数据库对接。重点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新型监管机制。〔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职责牵头,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平台整合牵头单位配合〕
八、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曝光处罚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实行联合预警惩戒,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多渠道多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违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曝光。在省平台设立专栏,及时汇总公布各行政管理部门对违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典型案例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牵头,各市(州)平台整合牵头单位配合〕
九、狠抓政策督促落实。对照63号文件、41号文件等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平台整合共享“回头看”,对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督促限期整改。总结梳理各地各部门(单位)深化整合、优化服务、创新监管等方面经验做法,加强宣传交流和培训。〔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