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经信规〔2024〕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要求,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经济和信息化厅和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对水泥行业错峰时间、差异化管控等内容做了明确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推进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