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四川江油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川府函〔2024〕126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四川江油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定本)〉的请示》(绵府〔2024〕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四川江油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二、你市要加强指导,督促业主单位根据规划大纲抓紧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相衔接,广泛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意见,同时应当征求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人民政府意见。
三、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移民安置区水土保持、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四、你市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切实提高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和社会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