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广元造“,很高兴为您服务!!
   
网站二维码
如何购买?价格咋样?关于四川共有产权住房十问十答来了 ​
来源: | 作者:guangyuanzao | 发布时间: 766天前 | 178 次浏览 | 分享到:
8月3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关于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引起强烈关注。
图片

导读

如何购买?价格咋样?关于四川共有产权住房十问十答来了

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川“一对一”跟踪帮扶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有什么区别?


正文


如何购买?价格咋样?关于四川共有产权住房十问十答来了


8月3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关于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引起强烈关注。


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

有了进一步解读!


▲哪些人可以买共有产权住房?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支持,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面向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但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群体供应,优先供应城镇户籍无房家庭。

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以面向城镇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符合有关规定的城镇稳定就业且无房的各类人才,可优先安排。每个申购人只能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如何购买?

共有产权住房申购人应如实申报住房、财产、收入等情况。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银行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资格审核等工作。

各地应结合申购需求及供应能力,采取按房配售或轮候配售制度。申购人的配售排序,可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

▲和谁共有产权?

政府委托代持机构与承购人按份额共有产权。

申购人个人产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产权为政府委托代持机构持有份额。具体比例由各地综合考虑申购人支付能力和住房市场价格水平后自行确定。

▲价格咋样?

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不同的建设筹集方式确定。

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建设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确定的最高销售价格。

通过政府组织集中建设及其他方式建设筹集的,销售价格应综合建设、财务、管理成本、税费和利润以及承购人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可以贷款购买吗?

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按规定积极对申购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手续,并适当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共有产权住房都是新建的吗?

各地要充分研判住房市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建立以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安置房、限价房转化,商品房配建、集中供地新建等多元化的房源筹集方式。

▲面积都在90平方米以内吗?

共有产权住房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为主。但是,政府委托的代持机构转化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的,不受前述面积限制。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建筑面积标准和建筑户型,有效满足居住需求。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租吗?

承购人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共有产权住房,不得擅自出租转借、长期闲置、改变用途、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和质量安全。承购人确需出租的,须与代持机构协商达成一致。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上市交易吗?

原则上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取得不动产证满5年的,可将其共有产权住房份额上市交易;代持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承购人、代持机构按照各自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增值收益归承购人所有。

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取得不动产证不满5年的,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出的,应向代持机构提出申请;该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政府委托的代持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购人,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增值收益归代持机构所有。

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出的情形由各地自行确定,必要时可由政府委托的代持机构予以回购。转让或退出时成交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

在产权转让或退出时,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根据初始购买价格加固定利率形式或届时评估价格确定。

承购人在使用共有产权住房期间,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须进行产权转让或退出。

▲如何取得全部产权?

原则上承购人在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满5年的,可按初始购买价格,通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代持机构持有的产权,直至最终拥有完全产权,增购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承购人缴纳共有产权住房契税给予补贴。

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登记证超过5年再次增购的,增购价格按初始购买价格加固定利率形式或届时评估价格确定。


延伸阅读——

●政策依据

去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共有产权住房与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一道被列入住房保障体系。

●各地做法

北京在2017年就实施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特别强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和符合限购条件、稳定就业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并要求拿出不少于30%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配售。今年6月23日,北京首个线上选房的共有产权房项目开盘,据悉,该项目配售房源662套,当日非京籍配售房源123套全部售罄。

东莞在去年8月发布了《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提出承购人按房产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另50%产权由代持机构持有。

宁波在今年6月底,举行了浙江省首个共有产权住房出让用地项目开工仪式。该项目总用地面积73948平方米,容积率2.25,可建设共有产权住房约16万平方米,共1438套,项目总投资17.8亿元。

●专家声音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共有产权房在全国多地均有涉及,如北京、深圳、东莞均发布过相关文件。总的来说,共有产权降低购房者门槛,支持商品房更好地满足刚需及改善需求,对稳定房地产市场有着积极的意义。

来源:四川日报


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川“一对一”跟踪帮扶


●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对缓就业、慢就业、不愿就业者,通过职业指导、参观见学等,帮助转变职业观、就业观、择业观


截至目前,全省省内高校离校未就业川籍毕业生人数达9万余名。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四川将实施“一对一”跟踪帮扶、加密招聘会场次、实施兜底安置等综合举措,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8月5日,全省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召开,通报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四川要求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实名联系服务,由专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一对一”跟踪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缓就业、慢就业、不愿就业者,通过职业指导、参观见学等,帮助转变职业观、就业观、择业观。

“全省还将加密加大线上线下招聘频次。”省就业局负责人介绍,全省公共就业机构将持续广泛收集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重大项目等就业岗位需求计划,归集筛选适合毕业生的岗位信息,集中向社会发布并动态更新。未就业毕业生较为集中的市(州),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多元化招聘服务。

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力度,全省将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和较长时间未就业的五类高校毕业生,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帮扶,优先推荐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

今年以来,我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4月,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稳就业十五条”,其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性适配岗位21.5万个。6月,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十三条”,创新设立3万个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医药卫生、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疫情防控、社区服务等工作。研究开发6000个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同时,大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截至7月底,全省共有见习基地4391家,动态提供见习岗位4.3万个,组织11094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加就业见习。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