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年1日,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2025年1月1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制定。
、主要内容
2025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严格执行“五个禁止”。(四)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要利用防火宣传月、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和“开学第一课”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要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实行包保责任制,推广村(居)民防火协作共管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八<span microsoft="" yahei";"="" font-size:16px;"="" style="font-family: 'Microsoft YaHei'">)明确报警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