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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信访局:《“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解读
来源:省信访局 | 作者:guangyuanzao | 发布时间: 1天前 | 5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信访局:《“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省长信箱”是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和省信访局门户网站设立,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电子邮件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平台。2014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曾根据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印发《“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该工作规则已于2024年1月废止。为进一步规范“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切实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更好发挥“省长信箱”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省信访局对“省长信箱”来信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要求,起草了《“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2024年12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有:《信访工作条例》《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国家信访局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等。

三、适用范围

该工作规则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省长信箱”来信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单位)依照此工作规则受理办理“省长信箱”来信。

四、主要内容

(一)受理范围。主要是对我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单位)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对应由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单位)之外其他机关、单位办理的来信,明确了按《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处理。同时,对不予受理事项予以明确。

(二)办理流程。从受理分类、转送交办、按时办理、督促监督4方面,细化具体办理流程,并明确各流程负责单位。

(三)办理要求。从严格办理时限,严格把关回复,积极推进公开3方面,对“省长信箱”事项办理提出明确要求,提出具体时限。在办理时限上,进一步压缩了办理时间,以办得快回应群众关切;在办理内容上,要求严格把关回复,以办得好推动信访问题解决;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公开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五、较此前工作规则区别

一是进一步缩短了办理时限。对申诉求决类、意见建议类等来信进一步压缩了来信办理周期,限定为30天。情况特别复杂的来信,确实30日内无法办结的,严格工作流程,向群众作好解释说明,争取来信群众支持。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有权处理机关单位的责任。在受理范围中增加了“对除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外,应由我省其他机关、单位办理的来信,按《信访工作条例》处理”内容,即:在实践中若收到属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来信,由省信访局按《信访工作条例》处理。

三是进一步推动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公开。推动处理结果运用,对群众愿意公开且符合公开条件的信访事项,将内容和处理意见公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来信选登栏目,便于其他群众知晓相关政策,扩大政策知晓面。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