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广府办发〔2022〕21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一)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将适用范围由“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调整为“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
启动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启动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四)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发布预警信息的时间从预警实施前24小时提早到48小时及以上。
(六)新增了豁免项目。启动预案后,扬尘源减排措施中,经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并纳入保障清单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