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环资函〔2025〕89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2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四个领域。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在官网公开发布,详见:
https://www.miit.gov.cn/jgsj/jns/wjfb/art/2025/art_f4cd5a49a79d431ab223e325b4edd07e.html。
二、推荐程序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辖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根据要求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对应类别和申报要求,如实填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附件2)、工艺技术设备应用实例表(附件3),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上报。各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且承担相应责任。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对相关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推荐。对符合要求的,会同市(州)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出具推荐文件,于2025年3月12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进行审核上报,并将推荐文件、工艺技术设备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按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情况进行审核,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进行择优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要严格把控推荐上报的技术设备质量,对相关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时效性。把握申报时间节点,逾期不再受理。
(二)本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社会上凡称指定、委托等情况,均不属实。
联系人:经济和信息化厅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张踔
电 话:028-86268703,邮箱:178052500@qq.com
附件:1.工艺技术设备推荐汇总表
2.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
3.工艺技术设备应用实例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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